第一百八十章 一审15(3/4)

觉,并非是发觉你出轨已久,他已经做好与你离婚的准备,或者说已经做好惩罚你的准备。

如果那样的话,我的当事一定会保留下你出轨的证据,等到离婚诉讼时我的当事可以借助此有利证据争取更多的离婚过错赔偿。”

徐虹:“如果被告只是单纯监视和偷拍郑卫华的办公室,不论他说他看到了什么,拍摄到了什么,他最后删掉证据的都无可厚非。

但是,请辩方律师注意这个问题,被告是先在外面偷窥郑卫华的办公室,然后又跑进郑卫华的办公室,冲着套间的房门连开两枪。

根据被告的供述,他冲房门开枪时确信郑卫华和某个正在房间里面。他是警察,应该非常清楚手枪子弹的杀伤力,如果穿透房门后可能会中房间里的,轻者受伤,重者会造成死亡。

一个警察,公务之外,手持枪械,闯进一家市级行政单位,公然向该单位领导开枪,虽然是隔着房门,但也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

根据被告的供述,他在闯进银监局之前已经删掉最有力的视频证据,他在没有任何有利证据的前提下还敢冒然开枪,他是不是确信他出的子弹一定能够打中郑卫华和他的妻子!那样的话,即便造成伤害甚至命案,但是他取得了有利证据,法庭审判就会因为他的妻子先有过错而相对减轻他的刑事责任呢?”

陈律师立即驳斥徐虹的话说:“不是这样的,你只是臆测而已。我的当事根本没有杀动机,他连伤的动机也没有,他赶到郑卫华的办公室,之所以开枪,是为了向你和郑卫华发出警告,希望你们能知错认错,向我的当事忏悔,请求我的当事原凉。”

对于常雨泽在银监局开枪这个证据,陈律师与范丽和常雨泽已经商榷许久,最终达成的应对策略是:常雨泽开枪并非有意伤害徐虹和郑卫华,更不是想杀他们,只是对他们发出警告,震慑他们的无耻行径。为了让这个论点看得更合理些,再给常雨泽加上“受通场面刺激,导致绪激愤”的理由。

检方提出这个证据时,陈律师最担心徐虹一咬定常雨泽开枪就是想杀他们,前有常雨泽银监局开枪意图杀郑卫华,后有常雨泽枪杀张锋,这种证据链会对常雨泽的辩护大大不利。

徐虹回避与陈律师的辩论,直接询问常雨泽:“被告对着郑卫华办公室里的房门连开两枪,你是想枪杀屋里面的,还是只想用开枪来威慑郑卫华呢?”

常雨泽:“我开枪是警告你和郑卫华,我当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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