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冲冠一怒(上)(4/9)

这个,他掏出了一把钥匙放在桌上,“这是香港一间别墅的钥匙,我刚刚花了三千多万装修,如果许小姐愿意做我的红知己,这栋别墅就是……”

“哼哼,你把我当成那些小明星了?”如云打断了男的话,虽然对方摆明了是要买自己,但她并没有表现出一点点的愤怒,更多的是鄙视,话中开始带刺儿,“我想毛先生不太清楚我的身家吧?你那间小小的屋还不了我的眼,现今的世界,还没有哪个大款是值得我许如云一傍的呢。”

毛正毅眯起了眼睛,凭自己的名气、地位,普通,自己说几句好话,她们就会脱裤子;电影明星,扔出几捆钞票,或是把珠宝首饰、名车洋房往面前一摆,她们就会双腿大开;就算有的开始时装清高,只要加重筹码,她们最后还不是把撅起来等。像今天这种三千万港币都搞不定的况,以前是从来没发生过的。

他一直认为如云就像是吴倍颖,再有能力也不过是个高级打工仔,是条狗,根本不相信IIC给她份的传言,她的年薪撑死了就几十万、一百万,否则的话,她肯定会在富豪榜上占有一席之地的,说不定还会比自己的排名高。其实他忽略了一点,如云就像刘南的母亲和舅妈,是外籍,福布斯为大陆制作的富豪榜上自然不会有她的名字。

毛正毅有一个理论,不过是钱与欲的附属品,这个理论的前半段在他以前的实践中屡次得到证实,致使他对于自己的“发明”充满自信。既然如云不能被钱打动,那她一定是欲的隶,“对啊,早该想到的,看她的长相就有一种高贵典雅、神圣不可侵犯的感觉,再加上她的身份,是没有男会有自信追求她的,她绝对是欲求不满。”男想到这里,脸上浮现出了笑容。

“许小姐果然不是那些见钱眼开的庸脂俗可比的,”毛正毅边说边把手伸进了裤兜儿里,拧开其中的一个小药瓶儿,取了两粒,放进嘴里,藉着青酒冲下了肚中,“不过嘛,要么是钱,要么是,既然侬不喜欢前者,那一定是喜欢后者了,我要和侬增进感,自当投侬所好,不如咱们回我的总统套房慢慢谈吧。”

“就凭你?哈哈哈……”如云站了起来,她的笑声就如同仙乐般的好听,虽然她心里已经相当愤怒了,但表面上却毫不显露,这种有钱的无赖根本就不值得自己痛骂,风言风语的讥讽更能解恨,“我是喜欢,但还没喜欢到要委身于一个没文化、没修养的发户的地步,像你这样喜欢白做梦的男也真是少见。”

毛正毅是坐在靠近门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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