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5/12)
法官不会在这里审酌,会直接因为他满十八岁而给他应有的刑罚,不会因此减刑,即使他的小说充满中二的幼稚想法。”老师少见地露出沉重的表叹气道。
呵呵,我想郑捷案的法官迫于社会舆论,一定会判他死刑的,但坦白讲,他就是个白目,不把别的命当命,也不把自己的命当命,他就是不知为何而活才想杀
以求被判死刑,对这种一心求死的
判死刑意义何在?虽然他造成的后果很惨重,但是他真的罪大恶极吗?我倒觉得比
声声说从政第一要件——清廉,却一拿就6300万、8300万的
渣不知道好上多少。
别误会,我还是支持死刑或判郑捷死刑的,因为在目前阶段,我想不到一个更好的方法来抚平受害者和家属的伤痛。
唉,其实这里很诡异,17岁又11个月和刚满18岁到底差在哪?满18岁,却中二到不行的小孩一定就要负百分之百的责任,不能酌量减刑?幸好最后减不减刑还是得
给法官实际依
节酌减,也就是说即使18岁以上犯法还是有很多减刑的机会,规定在刑法第57条。
而未满18岁犯下重大刑事案件,法条规定是‘得’减轻其刑,并不是‘应’减轻其刑,其实不减刑也是可以的,所以不要再有未满十八岁不会被判死刑的迷思了。
请看完一些虎烂色小说的读者别一时
虫上脑做出无法挽回的憾事。
不过我可以保证我的回忆录都是真的,跟邱毅委员的发、或太阳花学运中的香蕉一样真!
“然后是争议最大的第十九条:第一项─行为时因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缺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者,不罚。第二项─行为时因前项之原因,致其辨识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显著减低者,得减轻其刑。第三项─前二项规定,于因故意或过失自行招致者,不适用之。”
老师边说着边悉悉嗦嗦地掏着包包,最后拿出一瓶金门58度陈年高梁酒来。
“我们上次去唱歌,柯俊逸你喝了多少啤酒醉倒的?我记得是不是两杯?”老师问柯俊逸。
不过他既然最后都醉了,怎么会记得喝多少呢?
“500啤酒乘以体积百分浓度百分之5,大概25酒……25除以金门高梁58度酒
浓度大约45……”
老师喃喃计算着,接着在包包里再拿出一个小小的玻璃杯,倒了45的陈年高梁,要柯俊逸喝下。
只见柯俊逸才刚喝完那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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